关于公开招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
一、招聘目的
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吸收各专业领域内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优势。
二、招聘范围
招聘仲裁员面向全国,以浙江省内为主,兼顾海外。
三、招聘数量
招聘100名,其中60名为直接聘用仲裁员,另40名为储备仲裁员。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
(二)热爱仲裁工作,愿意遵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和《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案规范》等相关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案件、制作法律文书;
(四)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国家承认的境外同等高等教育学历或学位;
(六)能够保证及时、高效、公正办理案件;
(七)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如下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五、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止。
六、报名材料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申请表请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www.hznet. gov.cn/hzac/)或者浙江工业大学9001cc金沙网站(http://www.law.zjut.edu.cn/)下载,也可以到本会综合处(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309室)索取;
(二)提供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及符合应聘仲裁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一份,离、退休人员,凭退休证报名。以上材料如为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供三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四)报名人员要如实申报材料,单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五)报名人员请持上述材料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综合处报名。证件原件当即归还,其他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杭州仲裁网站或者浙江工业大学9001cc金沙网站)。
(二)业务考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仲裁法律知识、民商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制作等相关知识的考试。
法律专业正高职称及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职称的报名人员免笔试。
(三)笔试科目:综合卷-开卷(2小时30分)。
(四)面试。笔试成绩通过后,择期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选聘程序
(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情况和行业分布情况,确定前100名为仲裁员候选人,其中前60名为直接聘用仲裁员候选人,后40名为储备仲裁员候选人。
(二)由本会对拟聘用的仲裁员与拟储备的仲裁员候选人进行核查,确定拟聘用仲裁员与储备仲裁员名单,储备仲裁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用,无须再行考试。
(三)对拟聘用的仲裁员与拟储备的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予直接聘用或者不予列入仲裁员储备库(培训时间:在发放录取通知时一并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的仲裁员与拟储备的仲裁员名单。
(五)向受聘仲裁员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九、说明事项:
仲裁员均为兼职,不办理案件不取报酬,办理案件的,依照本会有关规定领取报酬。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71-88399016、88390872
传真:0571-88399016
联系人:李炫乐 黄 静
附件: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doc
杭州仲裁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