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浙江财经学院9001cc金沙学生推优程序及规范》,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经学院党总支审核,拟确定胡可可等45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08法一:胡可可 赵 允
08法二:陈 豪 鲁鹏飞
08法三:段冰冰 吴柳蒙 高丽超
08社工:谢宝炬
09法一:钱丹洁 王秋萍 王星亚 王尧欢
09法二:董娇艳 陈 越 俞 玲 翟 琪
09法三:郑 璐 方 勔 蔡小萍 郑勋勋
09社工:施蓉蓉 毛丽清 贺金利 毛章凤
10法一:刘 栋 童佳女 仇毅宁 庄砚斐 鲁玉璇
10法二:朱真如 王 蔚 苏 珏 陈 芳 赵鑫星
10法三:梁希望 许洲波 方 程 何思蓓 吴世炜
10社工:章莹玥 李博远 陈灵艳 周 一 周紫桐 朱子谦
公示期:2011年5月8日8:00---2011年5月10日16:30,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9001cc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署名。
电话:0571-86735765(学办) 86735859(总支)
Email:caijingfaxueyuan@163.com
9001cc金沙党总支
2011年5月7日
(初审:张诗弦 终审:罗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