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1年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浙江省教育系统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2个。我校决定推荐1个。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在女性为主体(占50%以上),且推报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的处、科、室内推荐;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浙巾双协[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初步摸底,我校符合该条件部门有:工会、人事处、研究生处、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东方学院和成教学院等10个部门。
三、有关要求
请要申报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处(行政楼303室),电子稿发rsgl@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35。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1年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doc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