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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分论坛的通知

时间:2011-03-10 点击:

关于申报“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分论坛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省社科联组织的“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拟于今年6-7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重大契机,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动员组织我省社科界以“学术性、前沿性、创新性”为导向,开展系列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思想保证和学术支持,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活动主题

“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的主题是:“光辉历程·发展创新·社会和谐”

含义是: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这一中心,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所走过的光辉历程,深入总结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发展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116月至7月。

四、活动方式

2011学术月”主办单位为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社科联学会处承担具体的实施和联络工作。

学术月活动继续采取省市县联动、点面互动的方式。“点”以省社科联主办的主论坛来体现,“面”以各分论坛来体现,实现点面互动呼应。

分论坛由高校社科联主办(也可与其他单位、机构联合主办)或承办。

分论坛拟设“党的历程与机遇挑战”、“党的建设与理论发展”、“党的领导与事业发展”、“党的领导与学术发展”、“党的领导与社会和谐”五大系列。论坛要求紧扣主题,坚持学术性,立足创新性,凸显服务性。具体活动形式包括研讨会、专题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学术年会、学术沙龙等。
    
五、活动宣传与奖励
    1
、媒体宣传:各论坛应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宣传应坚持“学术研讨无禁区、宣传普及有纪律”的原则,把握好政治导向。
    
主办单位将于学术月活动前在有关媒体发布活动方案,并做好学术月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2
、成果应用:对各论坛提供的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综述、纪要或论文,主办单位将进行观点摘编,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
    3
、成果奖励:对各论坛推荐的优秀参会论文、学术报告,省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其中立项为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的,给予经费资助。
    4
、论坛奖励:经省社科联确认,被列入“2011学术月”分论坛的活动,省社科联将根据论坛的规模、会期、层次等,酌情给予经费补助;对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好的,给予奖励经费。
    
六、活动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申报“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分论坛。申报表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325

 2、经省社科联确认,被列入“2011学术月”的学术活动,各主办单位应精心筹备、认真落实,突出主题、突出特色,按计划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
    
①围绕活动主题,应有针对性地组织
3以上重点论文或学术报告,以凸现活动的学术性。研讨会、学术年会召开前应编印一本论文集(或论文提要集)。
    
②在活动的论文集、资料袋等显著位置,须标上“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的统一标志(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在活动介绍、宣传中,须说明是“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分论坛活动。
    
513前,向省社科联学会处报送活动“日程安排”,以便我们编印“活动指南”,并在有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活动信息。
    
④活动期间应做好活动的宣传、记录等工作。有条件的,可安排活动摄像,刻录活动光盘。
    
活动结束后10天内,将推荐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审的优秀论文
(每8篇参会论文可推荐1篇,各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活动信息或学术综述、论文集(3本)、活动照片(1-5张)、活动光盘等,及时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处。
    
活动因故调整的,应及时告知省社科联学会处。不能在活动期间举办活动的,省社科联将撤销其分论坛资格并予以批评。
    
七、关于申报2011年“当代浙学论坛”常规学术活动的说明
    2011
年,省社科联拟设置省级学会学术活动系列、市县社科联学术活动系列、高校社科联学术活动系列和民办机构学术活动系列,面向各省级学会、市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当代浙学论坛”常规学术活动(不含已列入“2011学术月”的活动)。
    
“当代浙学论坛”常规学术活动可随时申报,主题不限,内容必须是上述单位在2011年度主办或承办的学术活动。省社科联将根据申报情况,每月底前在“浙江社科网”的“当代浙学论坛”栏目中公布下月拟举办的“当代浙学论坛”活动。
    
被列入“当代浙学论坛”的活动,必须在活动时标注“当代浙学论坛”的统一标志。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省社科联报送会议论文、活动综述、活动照片等。
    
省社科联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论文、综述、信息等材料的报送情况,于2011年第四季度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八、注意事项:

申请表电子版请与325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红伟;电话:87557071

电子邮箱:kyc@zufe.edu.cn

附: 1、“当代浙学论坛——2011学术月”分论坛申报表 2、“当代浙学论坛”申报表 3、“当代浙学论坛”及“2011学术月”统一标志

科研处
2011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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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对第六批校级一类课程进行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