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前期已征求过意见,学校最近根据有关修改意见并结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精神又作了修改和调整;《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为学校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初次修订。
请老师们认真讨论,将修改意见于11月20日前反馈到教学办公室,便于学校及时出台该两个制度。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