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2次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次征求意见稿挂网后,学校先后召开了各二级学院(部)、东方学院院长座谈会、其他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教授代表座谈会、副教授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讨论,形成了《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2次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用红字表示),现再次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讨论,将书面修改意见于11月19日下午3:00前反馈到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便于学校出台该制度。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2次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 2.《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2次征求意见稿)》.doc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