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建立公平、科学、规范的竞争激励机制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人薪〔2006〕307号)、《关于印发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84号)、《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讨论,并将修改意见盖章后于12月20日下班前上交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联系人:蒋云兵,行政楼301室,办公室电话87557035)。
特此通知。
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浙江财经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