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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3-14 点击:
关于做好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代表团:
经校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研究,校五届四次“双代会”将于四月中下旬召开。为了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做好大会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4月8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申报大学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必须填写提案征集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教代会代表一人提出,两个以上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教职工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教代会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提案于4月10日前送至筹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本次教代会将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开展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评选和表彰。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第五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校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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