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拓展干部培养方式,使后备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多方面受锻炼、长才干,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处级后备干部进行校内交流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2、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乐奉献。
二、岗位与期限
1、岗位:由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在部分机关处室和二级学院设立挂职锻炼岗位。
2、期限:3个月。
三、推荐与选拔
1、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的应首先征求本人意见;个人自荐的,必须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同意。
2、党委组织部在报名推荐的基础上,按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后备干部的挂职岗位人选。
四、挂职干部管理
1、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部门,不占接收部门的编制,挂职锻炼结束后仍回派出部门工作。
2、挂职期间,保留原岗位相应待遇。
3、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实行坐班制,由接受部门负责考勤。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接收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4、挂职期满,挂职干部要认真总结并提交书面汇报,接收部门负责对其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将鉴定情况归入个人档案并反馈给其所属部门,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5、接收部门要明确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职责,支持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业务指导,使其真正做到“挂实职、干实事”。
6、派出部门要积极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适当减免其工作任务,尽量减少对挂职干部的影响,使其能专心接受锻炼。
五、材料报送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校内挂职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于2012年4月6日下午16:00前交到组织部(行政楼519),并将电子稿发至:zzb@zufe.edu.cn。联系人:吴玻,联系电话:87557031。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校内挂职干部推荐表
组织部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