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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2-04-20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深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课程教学范式,是指在课程教学实践中,教学共同体成员所秉持的信念与价值、采取的技术及形式、形成的特色及效果的总称。我校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要体现以下思想,即:

(一)从单纯知识点的教学目标设定转变为知识、能力、素质等多维教学目标设定。

(二)从教师的单向传授知识转变为师生共同构建、共同发现和创造知识,形成教学共同体。

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过去以知识灌输为特征的课堂教学状态,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小班制教学,探索考核方式的改革,积极打造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大学课堂,真正体现“学生本位”的课堂教学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课程内容,有组织、有计划的选择一批课程进行教学范式改革试点,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提升学校课程整体教学水平。经过三年时间的改革建设,有30门左右的试点课程积极实施了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二级学院(部)全面启动实施本部门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案,广大教师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气氛浓厚。

三、建设与改革内容

(一)教育思想: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践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合作者、参与者;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二)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教学内容信息量大;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三)教学方法:紧密结合学生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因材施教,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情景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促进学生改变学习方式,变被动的学习者为主动的探求者,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四)课程考核:改革课程考核方法,侧重对学生能力的评价,打破传统以闭卷考试为主的单一方式,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灵活运用闭卷、开卷、撰写小论文、口试、小组项目设计、社会实践与调查报告、动手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促使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形成。注重过程评价,逐步提高平时学习成绩在课程学习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平时成绩要大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重。

(五)教学效果:教学效果好,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六)团队精神:自觉指导和帮助同行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时间安排

(一)2012-2013年,重点推进二级学院(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以及组织第一、二批校级试点课程立项工作。各学院(部)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安排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每个学院(部)应有2-4门课程参加校级试点,省级及以上重点(优势)专业应有至少1门课程参加试点,在开展试点课程的同时,推进其它课程教学范式的逐步转变。

(二)2014年,做好试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总结和全面推进工作。对试点课程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难题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纳,注重经验总结和解决实际问题,出台相应政策,逐步形成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良好机制和环境。

五、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教育思想研讨与交流

围绕优化教学内容、强化课程实践、改革考试方式等教学改革基本思路,组织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教育思想研讨与交流,深刻认识转变课程教学范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就为什么要转变课程教学范式、怎样转变课程教学范式等方面共同探讨,从而达成广泛共识。

1.学校层面。开展系列教学专题研讨会、报告会,协调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同背景教师之间等在教学中客观存在的观念分歧与冲突;召开各专业学生座谈会,准确把握学生学习情况与需求;加强舆论宣传,在全校营造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良好氛围。

2.学院层面。根据学校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要求,探讨各二级学院(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思路与方案,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次的全院集中教学研讨,鼓励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研讨。

(二)加强教学范式改革研究,持续开展观摩、示范和评选活动

1.加强研究。设立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为主题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每年立项10个左右重大项目。

2.定期观摩。学校每年组织1-2次集中的课堂教学观摩,提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交流学习平台,观摩的主体是大力推进课程教学范式转变的教师。学校每年邀请专家开设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专题讲座。

3.定期评选。学校组织开展“精彩一课”、“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及“教学团队”评选,定期开展全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

(三)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强化教学导向,继续探索适应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学评教办法。

1.推进课程考试改革。要围绕学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综合考察和评估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体系,形成更好地挖掘学生发展潜力的机制。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特色开展课程考试方式改革,实行多样化的考试方式。

2.逐步完善学校对学院(部)的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3.继续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4.进一步完善“学评教”指标体系及办法,探索适应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充分发挥“学评教”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监控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项目指导、管理和服务体系

1.完善项目指导。学校设立本科专业与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规范和加强对课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提供有关课程建设与管理重大决策的咨询意见,审议学校课程范式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立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教师课堂教学改革进行指导。

2.加强项目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试点项目的指导与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并根据建设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立项课程的教学范式改革实施和其他课程教学改革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3.健全服务体系。学校启用新的网络教学平台,积极建设和完善“网络课堂”, 配合学校教务系统数据库、校园信息化平台,全力支持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给师生提供有力的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全员互动、立体化、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服务中心;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能力的提升提供咨询和服务。

(五)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激励政策

学校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课程范式改革试点课程,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套投入经费,优先保障试点课程所需助教等人员方面的配置,并对试点课程开展的教研活动给予各种支持。

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试点课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课程范式改革方案和课程建设规划、落实任务、检查和控制进度、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及项目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对各级检查、评估验收负直接管理责任。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范式改革,对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试点课程,学校给予项目组教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并把课程范式改革成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优、职称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制度的支持和改革

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课程范式改革相关政策和制度,及时制定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改革相关的制度,支持试点课程能够深入有效开展改革。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做好试点课程的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改革成效。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改革工作不力、改革成效不大的课程,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取消项目,停拨后续经费,并向全校公布。同时,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相关项目。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校报、网络、简报和资料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宣传力度,在全校营造人人重视课堂教学、参与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1.在教学简报上开设课程教学范式改革专栏,选登教师的教学范式改革案例和教学研究心得体会。

2.汇编教师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思路和教学案例,在校内外宣传和推广。

3.定期召开全校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研讨交流会,通过专家辅导、观摩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带动全校教师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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