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9001cc金沙、外国语学院、数据科学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城乡规划与建设类、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数据科学与统计学类要在第1学期结束前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将工作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第九周 按专业招生的学生申报是否参与大类分流,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十周 学院上报大类分流各专业计划人数,学校确认后公示
第十二周 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三周 专业志愿确认及数据统计
第十四周 学院公示大类分流结果
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启动相关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在时间、形式上可以根据学院情况适当调整。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