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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必访”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1-02-24 点击: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必访”制度的通知

浙财院工[2004]16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时时处处关心、体贴、爱护广大会员,多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体现工会组织的温暖,请各分工会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五必访制度。

五必访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教职工有婚丧喜庆必访;
    2、教职工生病住院必访;
    3、教职工发生意外必访;
    4、教职工生活困难必访;
    5、教职工生孩子或离岗退休必访。

五必访制度的具体内容及细则,各分工会可根据新时期的实际,结合本部门的情况调整确定。

校工会与各分工会在执行五必访制度时的分工是:各分工会主席、副主席等有上述情况,由校工会负责看望、探访;各分工会如有特困教职工家庭以及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的,由各分工会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工会,校工会将尽快安排人员前住探视和看望。其余由各分工会负责探视。

关心教职工生活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更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教职工的关爱。各分工会应通过建立健全五必访制度和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把学校党和行政的关心及时送到教职工的心中和家中,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浙江财经学院工会

○○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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