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9001cc金沙 > 党群工作 > 工会之家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3-25 点击: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将于今年“五一”前召开2015年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总工会将表彰一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要求和办法进行推荐。
2. 上报材料及时间。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人选在3月26日之前,推荐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在4月1日之前。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2000-3000字)和简要事迹(约500字)通过电子邮件报校工会邮箱(gh@zufe.edu.cn),逾期不候。
3. 择优推荐。学校将根据事迹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由省教育工会推荐并报省总工会。
4. 关于名额。浙江省产业工会推荐全国先进工作者14名,省五一劳动奖状2个、省五一劳动奖章9个、工人先锋号18个。
附件一:《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
 
校工会
2015年3月24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佳木斯快乐舞步”、“郑多燕有氧健身操”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模、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