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团支部推选,学生党支部考察、审核,报学院党委批准,拟确定发展学生党员积极分子41名,名单如下:
18法一:郑岳莹、徐春裕、王可怡
18法二:赵艳红、邹佳楠、李改丽、毛霖晖
18法三:曹雨涵、邱立蕾、胡云云
18非诉:李香蕊、蒋叶涵、王培培
18社工:潘瑾、方梓成
19法一:林姝含、方瑞凯、朱沈怡、叶子帆、林敬统
19法二:彭亚楠、黄晓宇、熊燕、杨雪婷、赵俞毅
19法三:杨柯、王鑫瑶、包琦薇、刘长灵、沈思宇
19非诉:刘梦婷、章雨、陈雅萍、冯欣宇
19社工:朱颖异、杨静一、高佳燕
研究生:伊妮、李浩、王艺琳、马思跃
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同学如有疑异,请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735765)。
特此公告!
9001cc金沙党委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