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校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更好的做好学院选拔推荐工作,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15日(星期三)10点前来学院办公室419室章琳老师处,领取选票,行使民主权力,选拔推荐人选的条件参照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于该事项时间较紧迫,请各位老师务必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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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
关于做好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等有关精神,按照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领导科学发展本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为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支持。
二、资格条件
(一)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两年以上工龄,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职务。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计算到2010年11月30日,以下同)。具有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4、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具有校外挂职锻炼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按照第四轮中层干部选聘核定的副处职1:1的比例确定。离退休党总支与机关党总支联合推荐。全校共推荐处级后备干部70名,各部门(单位)推荐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结构要求
(一)处级后备干部应注重选拔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30岁以下的应占一定比例。
(二)处级后备干部中,应当注意培养选拔一些具有较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占一定比例。
(三)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应占适当比例。
五、选拔程序
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由党委领导,组织部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应认真配合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
(一)宣传启动(12月10日)
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书记会议,宣传布置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二)民主推荐(12月13日—12月17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在全体教职工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含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产生处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由党政联席会议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并公示后报党委组织部。推荐中要注意扩大选人视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资格审查(12月20日)
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四)组织考察(12月21日—12月27日)
党委组织部负责发布处级后备干部考察预告,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后备干部人选,着重从实际工作表现中考察其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注重群众公认。
(五)酝酿决定(12月28日)
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处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公示公布(12月29日—1月4日)
处级后备干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公布。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精心组织,统筹考虑,注意加强引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此次推荐选拔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后备干部选拔要做到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切实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教职工推荐到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来。特别要注意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工作,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上报材料要齐备规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浙江财经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登记表》,于12月17日前交到组织部(行政楼519室),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联系人:吴玻,联系电话:87557031。
七、培养管理
(一)处级后备干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培养和管理。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重视加强本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建立健全定期谈话制和年度考核制等,有条件的单位要按照备用结合的原则,明确对推荐人选的培养锻炼安排,切实关心处级后备干部的成长与发展。
(三)学校将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组织调研学习、开展优秀理论文章评选等形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岗位锻炼、轮岗交流、选送挂职等途径,加强对处级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
(四)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将推荐选拔、考察、考核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及时归档。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浙江财经学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3.浙江财经学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