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2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将开始,请各分工会按表格内容填写登记表和独生子女证一并收齐,于5月20日前统一上交公共事务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231室)。
凡是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今年提高到100元/人。请各位老师妥善保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2.5.8
附表: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登记表
部门:
注:请符合要求的老师于5月17日前将独生子女证上交给学院楼421办公室,王文婷处。